Sep 03

进口锂电等五类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了——自2026年9月1日起先按2%,2027年9月1日起提高到4%。依据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配套的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6号同步更新了电池商品编号,沿用旧编码可能退单、报错。

这不是一条"行业新闻",是直接影响你下一票进口成本的政策。

  • 做电池贸易的:每一票进口会多出一笔消费税成本,约货值 2%(2027 年 9 月起 4%)——如果你跟境外工厂签的是长协价,这多出来的税,得有人来承担;
  • 进口含电池设备(储能系统、电动工具、消费电子)的:虽然整机按整机归类不单独征电池消费税,但"设备与备用电池分开申报"这类细节,可能让你的货意外落在应税范围内;
  • 做钠电、固态电池这类新技术的:免税是有条件的——拿不出符合国标的检测报告,申报时"免"不了,后续核查还会补税。

申报环节也在同步变复杂:旧编码作废、固态/液态分开编号、免税要备报告。政策落地头几周,正是申报差错最集中的窗口——报关参数没跟上新规的,退单、重报、补税都可能碰上。

作为进口清关代理,我们把这套政策拿出来逐条拆解,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客户每一票电池进口的申报。下面按"政策 → 怎么算税 → 哪些货会中招 → 你现在该做什么"的顺序一次讲清,你可以直接对照自己的货来看。

 

一、先看懂政策:不是加税,是“免税到期”

我国自2015年2月起对电池按4%征收消费税,同时把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七类列入免征。这一免就是11年半(2015年2月至2026年8月底)——正好覆盖了锂电产业从政策扶持走向全球领先的完整周期。

2026年7月1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产业成熟了,普惠免税逐步退出,改为分类分步恢复征收

需要特别提醒:铅蓄电池(税则号列85071000、85072000)自2016年起就按4%征收,此次不受影响,别再当成“新增”。

一句话总结:成熟技术路线(锂电、镍氢等)分两步恢复税负,前沿技术路线(钠电、固态、燃料电池)留出两年以上免税培育期——看懂这个逻辑,就懂了自己该按哪个税率报。

 

二、跟你关系最大的:进口环节,谁来交税?

公告所说的“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落到进口业务上就是:应税电池申报进口时,海关在进口环节代征消费税。交税的不是境外工厂,而是作为进口方的你。

计征方式为从价计征,公式如下:

  •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1 − 2%)
  • 进口环节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 × 2%

举个例子更直观:一票(常规液态)锂离子蓄电池,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5万元(关税税率以实际归类为准,仅为示意;税率适用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准)。那么:

组成计税价格 =(100+5)÷(1−2%)≈ 107.14 万元
应缴消费税 ≈ 107.14 × 2% ≈ 2.14 万元

注意一个容易被低估的点:消费税的计税基数是“含关税后的价格”,所以实际税负会略高于“货值×税率”的直觉结果。到2027年9月1日税率提至4%后,同样一票货:组成计税价格=(100+5)÷(1−4%)≈109.38万元,消费税≈4.38万元——两年后同批货的税负直接翻倍以上。长期进口的企业,现在就该把两年后的成本变化测算进去。

 

三、你的货会不会中招?三类情况最常见

第1类:单独进口电池本体

进口电芯、电池组、电池包,申报税目落在8506(原电池)、8507(蓄电池)项下,直接按新税率征税。最常见的是锂离子蓄电池(85076000项下)和镍氢等其他蓄电池(85078000项下)。这里务必分清“固态”和“常规液态”:126号公告后,锂离子蓄电池已按固态/非固态分开编号——常规液态锂离子蓄电池(如8507600029车用系统、8507600099其他)按2%应税;而锂离子固态蓄电池属于免征的“固态电池”(8507600021、8507600031、8507600091),报错号就会把该免的报成应税、或把该税的报成免税。

第2类:含电池的整机、设备进口

手机、笔记本、电动工具等整机进口,按整机归类申报,一般不会单独按电池征收消费税。但要警惕两种容易被“补刀”的情形

  • 设备与备用电池分开申报,备用电池单独落在电池税目上——该征就征;
  • 个别企业想“省税”,把应单独申报的电池混进设备里报。海关对归类有严格监管,一旦认定申报不实,补税+滞纳金+处罚一起到,省的2%远不够罚。
第3类:进口“免税电池”却拿不出证明

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虽然2028年底前免征,但20号公告留了门槛:产品必须符合对应国家标准;且首次申报免税前,要取得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须持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包含相应电池检测项目)。没有检测报告就申报免税,后续核查不通过,免税资格不成立,还要补税。

 

四、126号公告:电池商品编号更新,固态/液态分开编号

配合20号公告,海关总署8月28日发布2026年第126号公告,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自9月1日起,电池产品进出口按附件所列的海关商品编号申报

这次编号调整的核心目的,是在同一个税号里把“应税的常规电池”和“免税的新技术电池”从申报环节就区分开。以最常见的锂离子蓄电池(85076000项下)为例:

  • 锂离子固态蓄电池单列编号:8507600021(纯电动/插混车用系统)、8507600031(飞机用)、8507600091(其他)——对应免征的“固态电池”;
  • 其他(常规液态)锂离子蓄电池单列编号:8507600029(纯电动/插混车用系统)、8507600039(飞机用)、8507600099(其他)——对应按2%征税;
  • 同类操作还包括:钠离子蓄电池/其他固态蓄电池(8507809010,免)与其他蓄电池(8507809090)分开编号;燃料电池按输出功率分档编号;钙钛矿/叠层/砷化镓光伏电池与普通光伏电池在85414200、85414300项下分开编号。

落到操作上,意味着三件事:

  • 申报编号必须与附件一致,沿用旧编号可能退单、报错
  • 申报要素要讲清关键属性——固态还是液态、装不装在组件里、功率多少,直接决定归哪个号、免不免税,型号描述模糊很容易归错;
  • 申报前务必核对126号公告附件的最新编号表,尤其是第一次进口电池的货主

 

五、你现在该做的3件事

申报编码核对、参数更新这类操作,是报关行内部的事,你作为货主不需要自己对着编号表一个个查——但下面 3 件事,建议现在就对照做一遍:

1.先跟你的报关代理确认一件事:126 号公告的电池新编号,他们的申报参数更新了没有?在途或待报的电池票,新旧编码切换有没有复核?如果对方答不上来,这票货就有退单风险——换一家能答上来的,或者直接找博隽帮你核。

2.把税钱算进成本再报价:在途、在库、未到港的电池订单,按 2% 重算一遍税费(2027 年 9 月起按 4%)。特别是长协、框架合同——确认报价是否含税、税费承担条款写没写清,别让税负悄悄吃掉利润。

3.免税品类先备好报告:进口钠电、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的,确认产品符合对应国标、且首次申报前已取得持 CMA 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性检测报告。没有报告,"免税"不成立,后续核查要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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