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危化品检验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口岸安全和公共安全,《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以下简称“129号公告”)于2021年1月10日正式实施,为方便企业更加了解海关改革,使改革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现将相关政策及操作变化解读如下: 一、检验范围: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129号公告明确检验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目录》(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