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 报关单位备案

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 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

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

 ●免征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

NEWS

海关总署第253号令

 报关单位备案管理新规

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1.大幅精简申请材料

明确企业申请备案只需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不再需要企业现场提交纸面材料(第五条),并在《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填表说明中详细列明通过不同形式和平台进行备案的流程。

2.大幅压缩办理时限

明确报关企业备案法定办结时限由取消行政许可前的20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从没有法定办结时限要求缩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结果可以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时查询。(第七条)

3.取消报关企业、进出口收发货人双重身份备案限制

即报关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均可拥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双重身份;

4.延长了报关单位备案有效期

删除了《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报关企业有效期2年的规定,除临时备案单位有效期1年,报关单位长期有效(第八条)。

海关总署2021年第113号公告

 “多证合一”改革

自2022年1月1日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报关企业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怎么办?

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申请过了怎么办?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

海关总署2021年第108号公告 

取消进口肉类、化妆品备案

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不再需要进行境内收货人备案

一、企业如需进口肉类,需取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并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中进行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在类别中勾选肉类即可,无需再在行政相对人系统中申请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二、企业如需进口化妆品,需取得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登记即可,无需再进行进口化妆品进口商备案。

政策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海关总署2021年第121号公告 

免征内销缓税利息

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怎么办?

企业申报内销征税报关单后,系统将自动免征缓税利息,企业无需另行申请。

操作流程

政策意义

助力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进一步降低企业内销成本,灵活兼顾国内外市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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