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1

01 RCEP发展进程

●2012年,东盟率先倡议发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前后历时八年,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

●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2021年3月22日,中国完成RCEP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

●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

02 RCEP文本框架

RCEP文本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长达1.4万页,由序言、20个章节和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

03 RCEP签署的意义

●一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

●二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平台,是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

● 三是促进各缔约方经济增长、合作共赢的重要动力。

总体上来说,进口货物如果想要享受RCEP协定优惠税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贸易货物在降税清单产品范围内,大家可以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关税承诺表》(http://fta.mofcom.gov.cn);

●二是贸易货物获得RCEP原产资格,原产地规则同样可以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具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令第254、255号以及2021年公告第105号、106号;

● 三是贸易货物满足RCEP享惠程序性要件,即在报关单上申明该货物具备原产资格,申明时需持有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按要求提交原产地证明正本或经认证的真实副本,并且能够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货物满足直接运输要求。

04 RCEP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

(一)RCEP整体关税减让承诺

RCEP关税减让的基准税率是每一缔约方2014年1月1日生效的最惠国关税税率。

RCEP各缔约方适用的关税承诺表分为两大类。一类“统一减让”,即RCEP项下的原产货物,在上述缔约方进口时,都将缴纳相同的关税。另一类是“国别减让”,即对其他缔约方适用不同的降税安排,原产于不同缔约方的同一产品。

(二)降税模式

主要分为4种: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例外产品。从总体上而言,按照税目计算,RCEP生效后将实现90%以上货物贸易最终降为零关税,而且主要是立即降为零和10年内降为零。

(三)关税承诺表概况粗略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某一个具体商品往往可以使用多个自贸协定,比如中国与泰国的进出口货物,既可以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也可以使用RCEP。因此,大家在不确定应当使用哪个协定的时候,可以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进行查询比较,自主选择协定税率最低的自贸协定,以享受最大的优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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