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28

马肉,肉质鲜嫩,脂肪较少,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及钙、磷、铁、镁、锌、晒等矿物质,有独特的鲜香味道。
随着我国居民饮食消费的多元化发展,马肉消费受到大家的欢迎。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年均进口蒙古国马肉达2万吨左右。下面带您了解一下进口马肉的那些事。

蒙古国土面积156.65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国土面积第19大的国家,是世界第二大的内陆国家,大部分国土被草原覆盖,畜牧业是蒙古国的传统产业,牲畜存栏量6710余万,其中马存栏量410余万匹。

出口国家(地区)食品安全评估

海关总署对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查询网址:http://43.248.49.223//。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第248号令)要求,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
境外马肉生产企业需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经海关总署评估审查符合要求,予以注册并给予在华注册编号,注册有效期为5年。海关总署统一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https://ciferquery.singlewindow.cn/

 

最新准予输华马肉的国家和企业可以查询海关总署公布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
目前只有蒙古国的马肉,才能向中国出口。查询网址: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 wgk75/2706880/jckrljgzyxx33/index.html。

进出口商备案

向中国境内出口马肉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马肉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完成备案的进口商,方可办理肉类产品进口手续。备案名单由海关总署统一公布,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查询,查询网址: http://ire.customs.gov.cn/。

温馨提示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2021年第108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海关对进口马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进口马肉收货人应当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海关对符合进口要求的马肉产品,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系统操作指南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Oa T_Talq3tJgqwJBPPfiew。

兽医卫生证书

进口马肉产品在发货前,应当经蒙古国官方主管部门实施检验检疫,对于符合我国进口要求的产品,签发《蒙古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马肉兽医卫生证书》。随附官方证书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对该证书版本号、防伪标识、官方印章、签字兽医官笔迹及印章等要求。

进口申报

食品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进口食品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包括产品名称、HS编码、数重量、原产国(地区)、价格、企业资质等信息,并提交必要的随附单证、批准文件等。海关依法对随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单证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口肉类产品,予以受理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重要提醒

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其他企业”项下的“其他企业类别”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编号或企业名称”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现场查验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马肉实施现场查验。现场查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动植物源性食品、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

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

食品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性状;

冷冻冷藏食品的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冷冻冷藏环境温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冷链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可以进行蒸煮试验。

重要提醒

对于进口马肉,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

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

外包装上应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监督抽检

海关制定年度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进口马肉开展动物疫病、污染物、兽药残留、品质等实验室检测。

合格规定

进口马肉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
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

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

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

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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