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03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05号公告《关于进口缅甸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中国与缅甸双方签署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自公告实施之日起,符合相关植物检疫要求的缅甸植物源性中药材正式允许进口。 本次开放的是公告附件列明的58种产品,且必须符合公告规定的植物检疫要求。 此次公告并非简单新增一些进口品类,而是对缅甸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建立了完整的植物检疫和准入要求,涵盖企业注册、出口前管理、植物检疫证书、包装运输以及口岸检验检疫等多个环节。对于从事中药材进口、贸易及...

Nov 11

自公告发布起,符合注册、证书与包装标识等要求的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29种)允许进口;到港实施证单核查+有害生物检疫,不合格按退回/销毁/除害处理,情节严重可暂停相关企业输华资格。 一、政策要点速览 允许范围:来自巴基斯坦、在巴方审核并由中方批准注册的生产/加工/包装企业出品的植物源性中药材(睡莲花等共29种),可按本公告进口。附件含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 证书要求:每批须随附ISPM 12格式植物检疫证书,注明企业名称或注册号,并在附加声明中确认“符合双边检疫议定书要求,且不带中方关...

Jul 2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西红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红花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西红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