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26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旧机电产品进口呈现上升趋势,如何合规、安全地进口旧机电呢?下面带您一文读懂如何进口旧机电产品。

 

定义及准入要求

进口旧机电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进口旧机电产品要求

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中《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为禁止入境货物。

列入原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中《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应实施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并以到货检验结果为准。

未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旧机电产品实施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

对“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及“国内转移复进口”等4种特殊情况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仅实施监督管理。

列入原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6号《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需在进口口岸完成逐批现场检验。

申报流程及材料

进口旧机电的通关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应确认具体进口货物的“申报名称”和HS编码,同时对照查阅相关文件,确实进口货物是否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第二步,进口货物已列入原质检总局2014年第145号公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则应在入境前,在起运地或中转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证书后方可起运。

第三步,旧机电设备到港后,凭装运前检验证书(列入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向主管海关申报,海关按要求实施到货检验。

申报所需材料

一、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2018年第106号公告《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

属国家禁止进口产品,海关不受理申报。

二、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

需实施装运前检验,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三、未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

企业提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声明》(附录1),向主管海关申报。

四、进口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且属于(1) “出口维修复进口”,(2)“暂时出口复进口”,(3)“出口退货复进口”,(4)“国内结转复进口”情形之一的。

企业应提交的《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附录2)及声明中的产品信息应与报检资料相符。

查验流程

01

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内容都有哪些?

1.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能源消耗等项目做出初步评价;

2.核查产品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所列相符;

3是否包括、夹带禁止进口货物。

02

进口旧机电口岸查验内容都有哪些?

1.申报制冷剂为非氯氟烃物质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属实;

2.是否夹带其它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3.必要时,结合卫生及动植物检疫要求实施现场核查。

03

进口旧机电目的地检验内容都有哪些?

一致性核查:

1.核查产品外观及包装;

2.核查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3.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用途实施抽查。

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产品表面缺陷、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产品在静止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

3.检验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以及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卫生、环境保护(含能源效率)项目检验:

1.检查产品卫生状况;

2.检测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3.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我国能源效率有关限定标准。

 

海关提醒

1.对装运前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属地海关应当对其技术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2.对装运前检验未覆盖的项目实施检验,必要时属地海关可对已实施装运前检验的项目实施抽查检验;

3.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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